光看字面有点抽象,比如说近几年兴起的第三方律师培训,就是制造高密度强刺激的内容场景,逐渐演变为刚需与高粘性的用户习惯。
这是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业务。没有互联网,再优质的培训也只是囿于北上广,难以出圈。所以说,这类业务,其实吃到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人口红利。
要满足高密度强刺激的需求,核心在于传递信息增量,内容是核心竞争力。尤其是当渠道被分散之后,内容的重要性变得更加明显。
比如全国一共有 50 万名律师,同一门课程,一名律师通常只会上一遍。如果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,蓝海就会变成红海。
怎么办?
一是研发更多品类的课程,让已有用户持续付费,二是将课程线上化,通过互联网各个平台分发内容,触达更多人群。对于新的人群,这些内容还是新鲜的,他们会进行付费。
这就是高密度强刺激需求的特点:
渠道越分散,内容越强势。内容和内容创作者,才是核心竞争力。
法律服务“内容化”将是一大趋势,因为它符合万物摩尔定律,详细逻辑找机会聊聊。
当然,这类产品也不是只能竞争内容,它们其实有机会跳脱出现有的竞争范畴,在更高的维度竞争。比如对于已有用户来说,这些课程学了几遍之后就不会再复购了,那对他们来说还有什么价值?其实就相当于复习用。
从这个角度上看,培训明显属于「教育」的范畴。如果把自己定位为「教育」的话,那组织的终极形态和打法也就不一样了。
比如,你可能要追求的是知识的完备性,而不是为了迎合市场持续创新,因为你不可能无止境地创新,而且回应的也不是真实的需求。相反,可复用的创新才是应该追求的。持续迭代现有课程内容,又何尝不是一种创新?
这时,你的终极形态就不再是培训机构,而是学校。你的核心竞争力,也不再是内容,而是社交网络。当然,你满足的也不只是高密度强刺激的需求,还有广泛存在的弱需求。